关于做好奇台县环境保护重点问题 整改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奇台县环境保护重点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奇台县产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2018年1月2日中央环境保护第八督察组向自治区反馈了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明确指出自治州存在四个方面12个问题,在做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基础上,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举一反三,对自治州环境问题再次梳理,又梳理出11项重点环境问题,并在方案编制工作补充通知中又增加了2项问题,其中,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奇台县整改问题6项,自治州自查涉及奇台县整改问题9项,补充通知涉及奇台县整改问题2项。为进一步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自查问题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落实新发展理念,打赢三场攻坚战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及自查问题整改工作。
二、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按照自治州统一部署,依照奇台县环境保护重点问题清单(见附件),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以及具体措施,于2018年1月11日18时前,将整改方案的电子版以及纸质版(正式文件)报送至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唐玲燕,电话0994-7223252,13565610186,电子邮箱1429566431@qq.com)。
三、迅速行动,落实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时限,倒排工期,全面落实环境问题整改,确保环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四、强化督查,问效问责。领导小组将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及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的跟踪督查,对拖延推诿、整改不力的园区、乡镇、相关部门单位和涉及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典型环境案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奇台县环境保护重点问题清单》
奇台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附件:
奇台县环境保护重点问题清单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6项
(一)巴州、博州、乌鲁木齐、昌吉、哈密等5个市州非法机井达17531眼,约占5市州机井总数的40%。
责任领导:李文渊、阿迪里江
责任单位:水利局
责 任 人:时念龄
配合单位:各乡镇、农业局
(二)水利部门在地下水禁采区划定后,一直没有组织对禁采区机井实施关井封停。
责任领导:李文渊、阿迪里江
责任单位:水利局
责 任 人:时念龄
配合单位:各乡镇、农业局
(三)昌吉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9个工业园区中6个未建成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的3个污水处理厂均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责任领导:张红军、马金山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
责 任 人:武源刚
配合单位:经信委、住建局
(四)昌吉州2016年地下水位较2013年平均下降0.9米。
责任领导:李文渊、阿迪里江
责任单位:水利局
责 任 人:时念龄
配合单位:各乡镇、农业局
(五)截止2017年8月,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等6县市地下水禁采区内仍有机井493眼。对于上述情况,地方水务部门未按要求及时制止。
责任领导:李文渊、阿迪里江
责任单位:水利局
责 任 人:时念龄
配合单位:各乡镇、农业局
(六)昌吉州一些工业园区环保设施不健全、落后产能未按要求淘汰,违法排污行为未得到有效监管,园区管委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落实。
责任领导:张红军、马金山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
责 任 人:武源刚
配合单位:环保局、经信委
二、自治州自查确定的重点问题9项
(一)燃煤小锅炉(茶浴炉)整治工作推进缓慢。2018年各县市、园区要全面完成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淘汰拆除任务。
责任领导:吴涤、袁伟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住建局、经信委
责 任 人:武源刚、王晓忠、盛红海
配合单位:各乡镇、市管局、经信委、环保局
(二)在2017年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的基础上,2018年要完成禁燃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拆除工作。
责任领导:吴涤、袁伟
责任单位:住建局
责 任 人:王晓忠
配合单位:奇台镇、市管局、经信委、公安局、规划局、环保局
(三)2017年昌吉州未完成大气十条规定的“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按照自治区规定,2018年,乌昌石区域内四县市、两园区要实现区域内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责任领导:张红军、马金山
责任单位:发改委
责 任 人:辛吉龙
配合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管局、煤炭局
(四)2018年8月底前,自治州所有城市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责任领导:吴涤、袁伟
责任单位:住建局
责 任 人:王晓忠
配合单位:环保局
(五)2018年,全州三分之一以上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责任领导:吴涤、袁伟
责任单位:住建局
责 任 人:王晓忠
配合单位:各乡镇
(六)2018年底前,各县市完成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达标改造,其中:昌吉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责任领导:张红军、马金山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住建局
责 任 人:武源刚、王晓忠
配合单位:环保局
(七)2018年底前,依法搬迁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等。
责任领导:李文渊、阿迪里江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局
责 任 人:石丰富
配合单位:各乡镇
(八)加油站地下油罐于2018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
责任领导:张红军、马金山
责任单位:经信委
责 任 人:盛红海
配合单位:市管局
(九)严格控制农业污染,建立农膜回收利用机制,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2018年底前实现农田地膜污染治理30%以上,回收率达25%以上。
责任领导:李文渊、阿迪里江
责任单位:农业局
责 任 人:孙荣辉
配合单位:各乡镇
三、补充问题2项
(一)加强兵地统筹协调。要加强协作沟通,在乌昌石大气污染、重污染天气应急方面强化同防同治,做到步调一致,协同有效。
责任领导:吴涤、袁伟
责任单位:环保局、发改委
责 任 人:柴勃成、辛吉龙
配合单位:规划局、经信委
(二)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下大力气解决昌吉州冬季大气污染、重污染天气应急问题,着力推进散煤治理、燃煤锅炉整治和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等重点工作,提升电解铝、焦化、钢铁等重点行业环境管理水平。
责任领导:张红军、马金山
责任单位:煤炭局、市管局、住建局、经信委、环保局
责 任 人:杨加怀、董伟国、王晓忠、盛红海、柴勃成
配合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委、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