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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 举报件办理工作汇报

2018-01-02 15:21:58 来源:奇台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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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央环保督察进驻以来,奇台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紧盯问题,持续发力,全面加强信访案件查办和处理,成立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案件办理组,制定出台《奇台县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案件办理组工作方案》《县四套班子领导干部推动督办重点环保信访举报件工作方案》等文件,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对转办件做出批示,及时组织召开案件调查、会商、督办、处理等会议,并实地查看案件现场,确保案件立转立查立改,边督边改边结,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查组移交案件查办整改工作。

一、基本情况

自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进驻新疆以来,按照中央督察组和区、州相关工作要求,奇台县将保障中央环保督察作为重大任务,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动真碰硬,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工作,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以夙夜奋战、敬业精神、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全力以赴保障督察工作顺利推进。经过31个昼夜的连续奋战,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圆满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组和自治州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共计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投诉举报件17起,已办结17起。其中,停产整治6家、立案处罚5家、处罚15万元。立案侦查1件,行政拘留3人。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4人,累计问责8人。同时,对重点案件县领导亲自督办,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依法处理到位,100%办结落实,100%群众满意,赢得了群众真心点赞。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确保案件查办有序推进。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了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转办案件办理组、调阅资料档案组等专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环境问题专项整改环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信访转办件分析研判会等会议,相继制定了奇台县环境问题整改落实责任分解方案、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方案、保障中央环保督察领导小组案件办理组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召开党委常委会议,以中心组学习的形式专题传达自治区党委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安排部署加强全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制作《奇台县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汇编》,切实增强生态环保意识,严格督促检查,确保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生态环保的法规政策和制度措施全面落实到位。通过制定切实可行、具体有效的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时限,持续用力抓好主要节点,定期开展督查等,确保环境问题整改到位,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持续稳步推进,信访转办件得到全面解决,进一步推动环境问题整改及交办件查办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政府主导,细化任务,部门联动成效显著。

认真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紧盯问题,主动担当,持续发力,积极作为,明确各部门案件办理工作职责,做到分工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联动整改,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对转办件做出批示,案件办理组及时组织召开案件调查、会商、督办、处理等会议,实地查看案件现场,确保案件立转立查立改,边督边改边结,切实把好决策规划关、审批准入关、引进建设关、执法监管关、达标排放关,全面加强信访转办件查处工作,确保环保转办信访案件件件得到落实。同时,组织纪检、督查、环保对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整改进度。下发环境保护工作问题整改提醒函、督办单,并将《昌吉州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印制45份,下发至各乡镇、单位及重点企业,对于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工作推进缓慢、未按要求进行整改乡镇、部门及企业进行约谈,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在县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指挥下,综合协调、信访案件办理、档案资料、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等小组各方联动,积极配合,按要求及时规范完成工作简报、综合信息、信访案件办理、资料调阅等各项材料上报工作,截止目前,共编辑奇台县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简报40期,上报综合信息40篇,完成环保督察约稿16篇,调阅资料清单5批次,完成信访转办件办理档案17件,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扎实整改,全面开展“回头看”,确保“案结事了”。

为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的整改落实,把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办成经得起群众检验的高质量、高标准案件,组织全面开展案件办理“回头看”,对已基本办结和正在办理之中的案件进行全方位“体检”,严格把关,集中力量抓整改、促落实,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再反弹,确保“案结事了”,切实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环保问题。一是迅速领会精神,依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确定的信访举报件办结“五项”标准开展“回头看”。即污染控制或生态破坏得到恢复、群众对处理结果认可不再举报、查处程序基本履行到位、对问题产生负有责任的人员已追责到位、短期内难解决的环境问题已制定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相关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动员各部门、各乡镇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对信访转办件办结处理、辖区企业、畜禽养殖及查封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回头看”,消除环境隐患,严防小散乱污企业违法加工生产,切实把整改问题解决到位,抓出成效。二是高效落实办理中案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依照“要求越来越严,标准越来越高”的原则,有序推进案件办理和相关治理工作,严格按照上报时限依程序要求提供、上报案件办理调查报告及详实的印证支持资料,对已经办理过的案件逐一逐项核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查漏补缺,确保落实的结果和上报的情况一致,杜绝弄虚作假、虎头蛇尾现象发生。对一些需要较长时间落实整改的,深挖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持续跟踪督办整改落实。同时,广泛开展群众意见征集工作,对已办结的案件,向群众下发《奇台县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信访案件民意调查表》,没有发现重复举报的情况。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对“小散乱污”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

通过现场回访复查,对盛泰工贸有限公司库存产品矿粉拉运中产生扬尘污染进行补充整改。对群众投诉糖厂厂址不符合城市发展要求,排放臭鸡蛋气味等历史原因造成的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已与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就企业搬迁事宜进行洽谈并达成搬迁协议。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经营酒店床单、被罩洗涤的洗涤公司,因使用燃煤设施,在采取关停查封措施的同时,已制定长期整改方案,搬迁至喇嘛湖梁工业园区。中长期办结案件第九批421号“新疆林业厅天东林业局自2012年以来,擅自将八个管护所改为会所等消费接待场所,污水、固废任意排放”案件,天东林业局奇台分局投资30余万元重点用于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订制了7个玻璃钢材料一体化粪池污染防治设施,分别安装在7个站所,8个站所配置了垃圾桶,定期将垃圾送到各站所就近的乡镇垃圾集中点进行处理。同时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第十六批241号“木垒至乌苏的北坡经济带冬季雾霾严重”问题,已通过《奇台县“蓝天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奇台县“两清两美一绿”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责任清单》、《奇台县2017年“清新空气”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奇台县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措施,加大排污企业的监管、淘汰禁燃区内散煤锅炉、加强焚烧秸秆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持续保持在85%以上。

(四)强化环境监督执纪追责问责,促进案件办理及整改工作。

全面加强环境保护领域违纪案件查办、倒查追责督促各部门依法依规处理突出环境问题并落实责任追究,确保案件办理及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有力促进了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办理及整改工作。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环境保护领域督导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小组,明确各组工作职责,层层跟进,传导压力,督促职能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管力度,认真处理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推进源头治理。先后9次召开县纪委常委会、3次召开监察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研究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关于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办问题线索协调督查处置机制》,对相关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确保线索转交不过夜、查办案件不逾期、情况统计不跨周、监督检查无盲点、通报曝光全覆盖奠定基础。二是严明工作纪律。制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点》,明确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加大环境信访案件执纪问责力度,严肃对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单位和负责人追责问责,做到“既查事,又追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督促中央环境督察转办信访举报案件的整改落实。三是加强督察问责。建立环境信访案件处理后督察制度、已办结案件回访制度、信访案件办理落实督察制度,严格案件办理过程中督察,加强案件办理后督察,督促责任单位针对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通过分析研判会、案件办理成效评估会等形式,明确各单位职责及交办案件办理时限、案件性质、监管责任等问题,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组织和个人予以严肃问责,以问责督促整改,确保案件交办及时、程序规范、证据确实、倒查追责、按时上报,切实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

三、工作成效

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全面吹响了“环境整治”的“冲锋号”,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攻克治污难点排解民忧,对“小散乱污”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环保转办信访案件件件得到落实,也总结出了几点好的工作做法和亮点。一是完善案件办理机制。设立信访案件协调、研判审核、案件督办3个工作小组,负责督促信访案件办理、分析研判、督办。建立案件转办台账清单,进一步规范信访案件办理规程、信访案件工作流程,明确各单位职责及交办案件办理时限,抓好交办、查办、会审、督办、追责、上报6个环节,确保案件交办及时、程序规范、证据确实、倒查追责、按时上报,切实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二是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明确党政领导结合分管领域及联系乡镇抓实抓好信访举报件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各乡镇、各部门调查办理、整改提高,相关部门审核案件、规范办理机制。组织纪检委、公检法和国土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对案件进行会商、研判审核,督促各部门依法依规处理突出环境问题并落实责任追究,确保案件办理及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是形成督察长效机制。建立环境信访案件处理后督察制度、已办结案件回访制度、信访案件办理落实督察制度,严格案件办理过程中督察,加强案件办理后督察,督促责任单位针对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从源头杜绝重复信访投诉。建立案件办理成果应用制度,打破一事一案、一部门一案件的限制,通过分析研判会、案件办理成效评估会、总结会的形式,总结办理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是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以积极的态度狠抓问题整改的同时,迅速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其中,“捷通汽车尾气检测站车辆检测存在乱收费现象”案件清退违法费用;“天和市场内屠宰场臭味大”案件对屠宰场予以处罚,县畜牧兽医局派驻工作人员每天蹲点督促屠宰企业对屠宰车间冲洗消毒,清理粪污,防止屠宰气味扩散影响周围群众等。办结案件社会反响大、涉事群众满意度高达100%

四、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一是个别部门对环保工作职责认识理解不到位、环保工作重点任务不明确,群众反映的部分环保问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导致问题持续发酵。二是部分企业,特别是小型加工企业负责人对环保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承担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后果认识不足,污染防治力度不够,存在侥幸心理,偷排漏排行为时有发生,加重环境问题的出现,使环境投诉出现重复反映等现象;三是后续监督整改力度不够,如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对治理效果回访关注不够,不能做到让群众完全满意。四是基础资料准备不充分,造成案件调查、污染监测等工作受滞,影响到案件办理的质量和进度。

良好成绩的取得是共同努力的结果,群众满意是对辛勤付出的最大肯定。当前,奇台县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阶段性任务,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奇台县环境保护工作将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同心协力,奋发前进,持续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成果,加强结果运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环保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查处办理,切实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努力推动全县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为落实总目标,建设“绿色康养”大美奇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奇台县环境保护局

20171230

责任编辑:奇台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