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路政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分表
序号 |
职权编码 |
职权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承办机构 |
公开范围 |
办理数量 |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
责任主体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
项目 |
子项 |
|||||||||||
1 |
652325-506-xk-001-00 |
权限内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等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审批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
昌吉路政管理局 |
向社会公开 |
0 |
《关于重新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及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1998]68号 |
昌吉路政管理局 |
1.指导阶段:指导和监督辖区涉路工程实施;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 上一篇:只有一篇
- 下一篇:只有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