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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环保局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及自治州自查督察确定重点环境问题进度表

2018-04-20 12:23:00 来源:奇台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 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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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环保局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及自治州自查督察确定重点环境问题进度表
指标分类 序号 整改时限 整改问题 责任县领导 责任单位 责任人 整改目标 整改项次 整改进度(截止4月15日) 工作纪实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5项 1 2018年4月30日 昌吉州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全州9个工业园区中6个未建成污水处理厂。一些工业园区存在环保设施不健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 张红军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环保局经信委住建局

武源刚 1.完成工业园区内企业污水并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核发排污许可证办理;2.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园区总规修编调整的报审工作,4月25日前总体规划报县规委会审批,4月30日前报州人民政府审批;总规环评4月30日前报州环保局审批;3.4月15日前完成污水排放现状和排水去向的摸排工作,建立台帐,摸清去向;4.督促企业排水并入口安装水质水量监控设备及联网工作。 4项 完成2项,正在进行2项,完成计划的50%。 整改方案已完成;州人民政府已向自治区环保厅提出喇嘛湖梁工业园区的污水向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申请,等待批复;总规修编已与规划设计院对接,提交了修改后设计初稿,正在进行修改完善;污水排放摸排台账已建立,在线水质监控已安装,水量监控正在督促办理中。
2 昌吉州2016年地下水位较2013年平均下降0.9米。 李文渊 责任单位: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农业局国土资源局

康虎林 按期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严格落实地下水资源管理,完成机电双控、实施高效节水,落实水源置换,遏制地下水水位下降趋势。 2项 正在进行,完成计划的50%。 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已报州水利局于4月2日进行了评审,4月9日收到审核意见,根据意见4月13日完成修改后报县人民政府,申请批复。
3 一些工业园区落后产能未按要求淘汰,违法排污行为未得到有效监管,园区管委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落实。 张红军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环保局经信委

武源刚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1项 已完成 二次摸排核查10家企业,建立台账,未发现落后产能。
4 据国土资源厅有关评估报告,新疆已闭坑的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的小煤矿、砂石粘土矿等多达1000多家,矿山开发破坏面积达2165平方公里,仅有82平方公里实施了恢复治理,占应治理面积的3.77%。(其中:奇台县范围内已闭坑的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的小煤矿、砂石粘土矿等15家,目前正在开展梳理分类工作,下一步进行恢复治理)。

袁伟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环保局

王斌 2018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奇台县辖区内已关闭矿山、政策性关闭小煤矿、砂石粘土矿等矿山开发造成的环境破坏治理恢复任务。 3项 正在进行,完成计划的67%。 对全县政策性关闭的15个砂石粘土企业建立台账,并通知矿业权人进行恢复治理。已经有两个砂厂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正在全面督促企业开展治理工作。
5 有的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还没有转变过来,认为新疆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当前主要任务还是发展,依托新疆煤炭、石油、矿产优势加快开发建设是大方向,产生一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所难免,过于强调环保不太现实。有些地方领导新发展理念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认为内地已经发展起来了,新疆才刚刚发展起步,内地加快发展的时候环保要求不高,现在新疆快速发展时却过分强调环保要求,将会影响新疆发展。还有一些同志认为,新疆地广人稀,沙漠戈壁多,环境承载力大,环境质量总体不错,有点污染不容易显现,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 马旭东张峰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党政主要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新疆生态环境脆弱,生态安全关系子孙后代”。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化底线红线高压线意识,坚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宁可经济发展慢一点,也绝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坚持严禁“三高”项目进奇台,坚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和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依法依规依标加强生态保护建设,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奇台。 1项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召开党委常委会议,以中心组学习的形式专题传达中央、区、州党委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安排部署加强全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制作《奇台县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汇编》,多次召开环境问题专项整改、环委会成员单位联席会等会议,先后6次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工作汇报,研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会议纪要3期,成立奇台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奇台县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奇党发〔2017〕76号),出台了《奇台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下发环境保护工作问题整改督办6份,燃煤锅炉拆除督办函12份,将《昌吉州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印制45份,下发至各乡镇、单位及重点企业,对于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工作推进缓慢、未按要求进行整改乡镇、部门及企业进行约谈,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推动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6 自治区共有29个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15个。截至督察时,17个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中存在矿产开发、石油开采、渔业养殖、旅游开发等违法违规项目共152个。 阿迪里江 牵头单位:畜牧局林业局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旅游局供电局

石丰富俞兆兵王斌谢正江刘岩峰李忠 依法依规取缔退出奇台县自然保护区中存在的1家采矿权人、7家探矿权人矿产开发违法违规项目。 2项 正在进行,荒漠类自然保护区已完成计划的67%;卡山保护区完成计划的50%。 (1)新疆奇台荒漠类草地自然保护区。2个金矿已发停工通知;引额工程的沙石料场,已下发停产通知;给15个探矿权企业下达了通知,2个探矿权企业(奇台县宏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第三地质矿产勘察院)完成治理,面积约1000平方米。(2)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摸排2次,治理方案已报政府。
7 自治区86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工业园区中,还有37个园区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填埋等环境基础设施至今尚未建成。

张红军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环保局经信委

武源刚 将喇嘛湖梁工业园区内工业污水并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完成深蓝环保固废处理中心项目。 2项 启动1项,完成1项,完成计划的50%。 园区内工业污水并入等待批复,已完成深蓝环保固废处理中心项目,加强日常监管。
8 取缔地条钢工作落实不力,直至2017年6月才对24家地条钢企业实施关停。

马金山 责任单位:经信委

配合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

盛红海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监管,严防“地条钢”进入奇台。 1项 已完成 对辖区内的生产企业进行严密排查,一旦发现,坚决取缔,在招商引资方面把好准入关,严禁“地条钢”进奇台。
奇台县环保局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及自治州自查督察确定重点环境问题整改进度表
指标分类 序号 整改时限 整改问题 责任县领导 责任单位 责任人 整改目标 整改项次 整改进度(截止4月15日) 工作纪实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5项 9 2018年4月30日 有的自然保护区还存在不科学、不规范问题。 阿迪里江 责任单位:畜牧局

配合单位: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保局

石丰富 对存在不科学、不规范问题的自然保护区,合理确定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开展勘界立标,完善管理机构。 2项 完成1项,完成计划的50%。 成立领导小组;4月15日开始,配合自治区畜牧厅对新疆奇台荒漠类草地自然保护区开展科考活动,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区功能区。
自治州自查督察确定的重点问题17项 10 燃煤小锅炉(茶浴炉)整治工作推进缓慢。2018年各县市、园区要全面完成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淘汰拆除任务。

吴涤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监局经信委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配合单位:环保局公安局

时念龄董伟国盛红海武源刚各乡镇乡镇长 2018年4月30日前拆除县城建成区内所有燃煤小锅炉(茶浴炉)。 1项 正在进行,完成计划的3%。 建成区65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拆除2台。
11 在2017年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的基础上,2018年要完成禁燃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拆除工作。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市监局经信委奇台镇产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环保局

时念龄李新安董伟国盛红海潘存勇

武源刚

1.清除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点;2.管控禁燃区内散煤运输车辆;3.拆除禁燃区内的燃煤锅炉或清洁能源替代;4.拆除禁燃区内的其他高污染燃料设施(炉灶、烤肉槽等)。 6项 完成3项,正在进行3项,完成计划50%。 (1)奇台镇17个社区完成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设施排查工作,并建立档案;(2)环保局已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制定;(3)公安局完成禁燃区内散煤运输车辆管控并长期坚持;(4)市监局排查清散煤销售点10个,已清理9个,1个正在进行中;(5)住建局完成禁燃区内其他高污染燃料设施的排查,完成整改燃煤设施88个:其中烤肉槽子47个、室外煤炉30个,茶水炉4个、馕坑7个。市监局拆除燃煤炉灶24家。(6)产业园区管委会摸排企业55家,下发整改通知书37家,已拆除(包括无锅炉的)16家,4月底前完成。
12 2017年昌吉州未完成大气十条规定的“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按照自治区规定,2018年,乌昌石区域内四县市、两园区要实现区域内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张煜 责任单位:发改委

配合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监局煤炭局

解军文 制定《奇台县2018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控制指标。 1项 已完成 进一步细化重新修订《奇台县2018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并经县政府行文下发至各责任单位。
13 2018年底前,依法搬迁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等。 阿迪里江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石丰富 禁养区不存在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1项 正在进行,完成任务的50%。 开展“回头看”摸排了果果滩社区、马王庙社区、北斗宫社区、犁铧尖社区、水磨河5个社区,摸排出9户养殖户,5户已搬迁完毕,2户正在组织搬迁。
14 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下大力气解决昌吉州冬季大气污染、重污染天气应急问题,着力推进散煤治理、燃煤锅炉整治和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等重点工作,提升电解铝、焦化、钢铁等重点行业环境管理水平。 马金山 牵头单位:环保局

责任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监局经信委发改委住建局公安局运管局各乡镇

张兆智武源刚董伟国盛红海解军文时念龄各乡镇乡镇长 根据2017年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部分县市PM10、PM2.5年均浓度比2016年不降反升,奇台县PM2.5年均浓度年均浓度等均有所上升。个别县市2017年较2016年重污染天数增多,如:奇台县增加8天。整改目标:1.完成黄标车淘汰;2.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3.启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 3项 完成2项,正在进行1项,完成计划的67%。 进一步摸排,全县5676辆淘汰黄标车已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其中5216黄标车已从网上注销,剩余在用的460辆已上报州交警支队,通知各检测机构不再予以审验。同时加大黄标车限行区域执法检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9次县长办公会会议通过批准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正在修订中。
责任单位:市监局

配合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煤炭局住建局经信委发改委各乡镇

董伟国 散煤治理推进缓慢,各县市、园区均未制定散煤推进治理详细的工作方案。

整改目标: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清理。

2项 完成1项,正在进行1项,完成计划的50%。 制定方案;排查禁燃区散煤销售点10家,已完成清理9家。
奇台县环保局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及自治州自查督察确定重点环境问题整改进度表
指标分类 序号 整改时限 整改问题 责任县领导 责任单位 责任人 整改目标 整改项次 整改进度(截止4月15日) 工作纪实
自治州自查督察确定的重点问题17项 15 2018年4月30日 关于对奇台县、吉木萨尔县硅化木盗采区域环境治理恢复整治的问题。 袁伟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林业局旅游局公安局市监局畜牧局环保局

王斌 健全“联合执法、综合施策”相关的制度,完成生态恢复治理。 2项 完成2项,正在进行1项,完成任务的50%。 制定《奇台县硅化木盗采区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实施方案》,健全机制和制度;与吉木萨尔县联合开展恢复治理工作。由市监局和公安局配合对硅化木市场进行清理,林业局聘请技术人员对恢复治理面积和工作量进行核算。
16 奇台县荒漠类草地自然保护区存在2处金矿(柳树泉金矿、古豫金矿)、引额输水工程伴行公路、砂石料厂、武警黄金第八支队营房、青河县牧民服务站房屋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在恢复治理整改中进度缓慢。 阿迪里江 牵头单位:畜牧局

责任单位:林业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

配合单位:环保局公安局

石丰富俞兆兵王斌谢正江 坚决拆除破坏生态的设施,按期恢复生态治理。 1项 正在进行,已完成任务的75%。 一是2个金矿已下发停工停产通知书,古豫金矿已拆除了大部分厂房,柳树泉金矿正在整改。二是引额输水工程的沙石料场已经下发停工停产通知书。完成引额输水工程环保整改问题实地核实和认领,共核实输电铁塔23座、123基双杆、359基单杆、道路90.29公里(其中永久道路31.39公里、临时便道58.9公里)、通讯线路33.952公里(通讯油木杆531根、通讯塔1座)、沙石料场1处、弃渣场1处、2#支洞口1处、生产生活区1处、炸药库1处,凡属于能够整改的,在4月2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接受县级相关部门的验收;凡是工程项目需要保留的,额输水工程建管处协调自治区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自查发现的砂石料场的设备已经拆除,电杆已经拆除9根。三是武警黄金第八支队营地,已经派人接洽了县人民政府及环保、国土资源和畜牧兽医局,近期开始进行拆除营地,回填相关探矿槽。四是青河县牧业服务场所,在前期县人民政府协调的基础上,已经拆除彩钢房1间。针对青河县牧业服务场所整改事宜,县畜牧兽医局已给青河县畜牧兽医局发函,青河县畜牧兽医局于4月2日回复了《关于奇台荒漠类自然保护区内青河县牧业办公室的情况说明》(青牧医字【2018】47号),不同意拆除。为此,77365hh已经给青河县人民政府发了函,督促整改。4月7日,副县长阿迪力江带领畜牧兽医局,拿着上报畜牧厅的《关于协调拆除新疆奇台荒漠类自然保护区内青河县牧业服务场所的报告》及协调解决京钱线输电铁塔37座的报告,专程去畜牧厅进行协调。
17 奇台县自然保护区(卡山自然保护区、荒漠类草地自然保护区)还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责任单位:畜牧局

配合单位: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

石丰富 建立制度,完善资料。 2项 完成1项,完成计划的50%。 由畜牧厅牵头,草原总站具体负责,州县配合。经联系,自治区畜牧厅计划于4月15日开始,对新疆奇台荒漠类草地自然保护区开展科考活动,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区功能区。依法依规做好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长效监管保护机制及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管理职责。加强日常巡护监测,开展经常性执法和宣传教育,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开矿、开垦、挖砂、采石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活动。
18 在贯彻落实(昌州政办发〔2018〕4号)《关于做好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方面,奇台县荒漠类草地自然保护区存在人类活动点195个,环保整治点位190个的问题。 牵头单位:畜牧局

责任单位:林业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

配合单位:环保局公安局

石丰富俞兆兵王斌谢正江 按期恢复原貌。 1项 正在进行,完成任务的78%。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出台了《奇台县荒漠类草地自然保护区生态恢复治理整改方案》,县长张峰专题召开了2次安排会议,深入现场检查调研2次;分管县领导先后召开5次协调及安排会,现场检查推进6次。二是制定了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及草原管护员管理、实验室管理等制度。三是引额输水工程的沙石料场,国土资源局已经下发停工停产通知书,并组织实地核查。引额输水工程建管处已表态,凡属于能够整改的,在4月20日前完成整改,接受县级相关部门的验收;凡是工程项目需要保留的,协调自治区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目前自查发现的砂石料场的设备已经拆除,电杆已经拆除9根。四是2个金矿,国土资源局已经下发停工停产通知书,正在督促整改。五是7处探矿槽,国土资源已给15个探矿权企业下达了责令治理恢复地质环境的通知,督促加快整改,已有2个探矿权企业完成治理,面积约1000平方米。六是武警黄金第八支队营地,已经派人与县人民政府及环保、国土资源和畜牧兽医局接洽了,近期开始进行拆除营地,回填相关探矿槽。七是青河县牧业服务场所拆除。完成《关于协调拆除新疆奇台荒漠类自然保护区内青河县牧业服务场所的报告》及协调解决京钱线输电铁塔37座的报告,与畜牧厅进行协调。八是京钱线输电铁塔37座,产权原属于新疆电力,目前产权已经移交给州供电公司运营和维护,在县供电局协调的同时,县畜牧兽医局分别向区州畜牧部门打了《关于协调解决新疆奇台荒漠类自然保护区内37座京钱线输电铁塔整改问题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分别向区州供电公司发了《关于协调解决新疆奇台荒漠类自然保护区内37座京钱线输电铁塔整改问题的函》,期待通过多方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整改。八是县人民政府已经给北塔山八一煤矿、青河二煤矿下发了《关于立即停用穿越新疆奇台荒漠类自然保护区砂石路的通知》。县交通局已经制作了警告标示牌,计划再次设置路障和进行配合执法。九是4月6日,县长张峰带领副县长阿迪力江、马金山、袁伟,以及环保、国土资源、供电、交通、畜牧兽医、五马场乡和乔仁乡的主要领导,赴奇台荒漠类草地保护区进行实地查看和督促落实整改进度。
奇台县环保局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及自治州自查督察确定重点环境问题整改进度表
指标分类 序号 整改时限 整改问题 责任县领导 责任单位 责任人 整改目标 整改项次 整改进度(截止4月15日) 工作纪实
自治州自查督察确定的重点问题17项 19 2018年4月30日 奇台荒漠类草地自然保护区环保整治过程中自查发现:柳场线单线杆线路18.5公里、沙石料场1个、单线杆线路6公里、牧业二连至110KV喀腊卡特变电站小路、中铁20局扩展的简易路、2017年底查封的砂石路,后经车辆绕道碾压后,在旁边新出现了交通便道等问题。 阿迪里江 牵头单位:畜牧局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交通局供电局

配合单位:环保局公安局

石丰富王斌谢正江李忠 按期恢复原貌。 1项 正在进行,完成计划的50%。 县人民政府已经给北塔山八一煤矿、青河二煤矿下发了《关于立即停用穿越新疆奇台荒漠类自然保护区砂石路的通知》。县交通局已经制作了警告标示牌,近期计划再次设置路障和进行配合执法。
20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制定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各部门分解方案过于笼统,措施不细、节点不明、任务不清;二是责任单位中长期整改的问题长效机制不完善,配套监管制度不健全。) 张红军 牵头单位:环保局

责任单位:畜牧局林业局国土局住建局产业园区管委会水利局农业局经信委发改委市监局

张兆智石丰富俞兆兵王斌时念龄武源刚康虎林孙荣辉盛红海解军文董伟国 立行立改,细化、量化整改方案;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2项 已完成 一是按要求进行修订,完成整改方案的细化量化,做到方案措施操作性强,时间节点明确,整改进度清晰,完成内容准确;二是制定相应的长效监管制度。形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4项机制;加强超标企业监管,建立环境监督管理办法、制度7个。
21 新增建筑工地五个100%管理 袁伟 责任单位:住建局 时念龄 落实建筑工地工地围挡、道路硬化、物料堆放覆盖、车辆冲洗装置、渣土车辆密闭运输5个100%(督办通知:2018年4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2项 已完成 与各建筑工地签订责任状;制定开复工要求和建筑工地扬尘治专项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管理。各工地正在进行开工前准备,按照环保督查要求,督促各工地做好开工准备。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5项 22 2018年4月15日,2018年10月30日 昌吉州水利部门在地下水禁采区划定后,一直没有组织对禁采区机井实施关井封停。截止2017年8月,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等6县市地下水禁采区内仍有机井493眼。对于上述情况,地方水务部门未按要求及时制止。 李文渊 责任单位: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农业局

康虎林 落实禁采区要求,4月15日前关停18眼,10月30日前关停剩余的29眼机电井。 2项 完成1项,正在进行1项,完成计划的50%。 《奇台县地下水禁采区内机电井关停方案》已经州水利局审查并于3月30日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已关停机电井14眼,3眼机电井正组织接通自来水,涉及69332部队1眼水塔井关停问题协调解决中。
23 2018年5月15日 国土资源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规定,2013年以来,在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新立或延续矿权1021宗。其中,采矿权新立8宗、延续43宗;探矿权新立70宗、延续900宗。这些矿权项目多数已开发建设,致使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面积达到17.68平方公里。 吴涤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环保局畜牧局安监局林业局

王斌 2018年4月底前完成自然保护区内违规新立、延续的矿业权清理和注销任务,依法加强监管,严禁在自然保护区新立矿业权;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开采行为,完成自然保护区内被破坏区域的生态治理恢复。(其中:奇台县范围内采矿权新立0宗、延续0宗;探矿权新立0宗、延续12宗) 1项 正在进行,完成计划的50%。 对卡麦保护区和荒漠保护区内矿业权进行梳理,建立台账,并通知矿业权人按照期限进行恢复治理;通知位于荒漠保护区内的额河工程单位对取料点周边环境进行恢复治理。
奇台县环保局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及自治州自查督察确定重点环境问题整改进度表
指标分类 序号 整改时限 整改问题 责任县领导 责任单位 责任人 整改目标 整改项次 整改进度(截止4月15日) 工作纪实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5项 24 2018年5月30日 昌吉州非法机井2085眼。 李文渊 责任单位: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农业局

康虎林 对符合办证条件而未办证的限期补发取水许可证。 2项 正在进行,完成计划的50%。 对符合办证条件而未办证的118眼机电井档案资料进行整编,于2018年5月31日前报州水利局审核。
25 自治区住建厅推进落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力,“十二五”确定的新、改建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到2015年底分别完成规划目标的81%、42%和27%,目前对相关工程进展情况掌握不清。 袁伟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环保局

时念龄 1.完成中水回用设施改造规划及实施方案;2.制定2018-2020年项目建设计划;3.完成城镇污水再生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再生水利用项目;4.根据《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2018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第4条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0日)。 4项 完成2项,启动2项,完成计划的50%。 完成中水回用设施改造规划及实施方案;聘请新疆通艺规划设计院对2018-2020项目建设计划、专项规划进行初设;污水处理率已达80%以上。
26 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对国家有关要求执行不彻底,工作一拖再拖。截至督察进驻时,仍有2套常减压炼油装置、5家小焦化企业以及数十台5万千瓦以及以下燃煤小火电机组等国家早就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没有淘汰到位。 马金山 责任单位:经信委

配合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

盛红海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1项 已完成 制定方案,开展落后产能摸排,工商局注册企业642个,目前已排除未经营、兵团企业286个,已收集摸排表41个,未发现落后产能设备。
自治州自查督察确定的重点问题17项 27 2018年8月底前,自治州所有城市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吴涤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环保局

时念龄 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1项 正在进行,完成计划的50%。 环保竣工验收前期工作准备中。
28 2018年底前,各县市完成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达标改造,其中:昌吉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袁伟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环保局

完成污泥无害化处置第三方评估,启动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 2项 正在进行,完成计划的50%。 设备已定制,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争取按时完工。
29 2018年6月30日 2018年,全州三分之一以上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袁伟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老奇台镇半截沟镇

配合单位:环保局

时念龄俞江范敏 制定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完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3项 完成1项,2项正在进行中,完成计划的33%。 已制定《奇台县重点镇污水处理三年行动方案》,并于4月12日呈报县人民政府审阅;两个重点镇半截沟镇、老奇台镇均制定了生活污水处理整改方案和建设方案,半截沟镇已初步与厂家约定开工时间,老奇台镇正在办理施工前的前期手续。
30 2018年8月30日 严格控制农业污染,建立农膜回收利用机制,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2018年底前实现农田地膜污染治理30%以上,回收率达25%以上。 阿迪里江 责任单位:农业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孙荣辉 建立农膜回收利用机制;建立地膜减量化土地面积台帐;建立地膜回收储运点台帐;完成残膜综合利用加工厂建设;建立农田地膜污染治理台帐。 5项 完成1项,正在进行4项,完成计划20%。 农膜回收利用实施方案已完成,建立农膜回收利用机制,引进西部铁牛农业有限公司开展农田地膜机械回收专业服务;储运点已开工建设,计划4月30日前完工;残膜综合利用加工厂已开工建设,计划5月底前完工;各乡镇正在落实地膜减量化土地面积台帐及农田地膜污染治理台帐。
31 2018年9月30日 加油站地下油罐于2018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 马金山 责任单位: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监局

盛红海 完成10座加油站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改造。 1项 已启动,未完成。 按时间分批完成改造,6月30日前完成4座,7月30前完成2座,8月30日前完成2座,9月30日前完成2座。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5项 32 2018年12月30日 自治区水利厅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力,没有按要求及时下达各地(州、市)水资源总量指标,并在2016年度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中避重就轻,未将农业用水量、地下水用水量等2项重要指标纳入考核范畴。 李文渊 责任单位:水利局

配合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农业局

康虎林 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用水和地下水用水量两项指标的落实、管理。 1项 已启动,完成任务50%。 严格落实自治区下达3.2842亿立方米地下水用水总量指标,较2017年4.2692压减9850万立方,农业灌溉定额由2017年的390立方/亩降低到370立方/亩,撂荒18.04万亩(含2017年4.3万亩)国有土地耕地。
自治州自查督察确定的重点问题17项 33 长期坚持 加强兵地统筹协调。要加强协作沟通,在乌昌石大气污染、重污染天气应急方面强化同防同治,做到步调一致,协同有效。 张红军 责任单位:环保局发改委

配合单位:规划局住建局经信委

张兆智解军文 完善兵地统筹协调机制。 1项 已完成。 建立完善兵地环境保护联合协调机制,制定完成《奇台县2018年兵地环境保护联合协调工作方案》并上报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领导小组审阅。

责任编辑:奇台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