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及自治州自查督察确定重点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项制度和整改资料台账规范格式的通知》(新环督察办〔2018〕14号)中《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资料台账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秉持“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销号一个、备案一个”的原则,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完成自治州自查问题“2018年,全州三分之一以上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整改工作,公示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6日
奇台县住建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及自治州自查督察确定重点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效果 |
1 |
2018年,全州三分之一以上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
半截沟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
1. 现场进行勘查,对全镇污水管网进行疏通、检查,对有破损的或堵塞的管道及时进行清理疏通,修建22.5 m3 的中水收集池,确保污水排放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2. 联系半截沟镇供电所对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电网等进行全面的电力检修,开机调试至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3.对污水处理厂周边及厂院进行铺沙平整,在污水处理厂四周栽植树苗进行绿化。聘请工作人员3名,对污水处理厂进行运行管理。 |
已完成 |
责任编辑:谢剑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