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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

2017-07-25 12:15:33 来源:奇台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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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党工委,州党委各部、委、办、局,自治州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州直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各县(市)党委组织部:
      近年来,我州各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规定,严格把关,严肃纪律,在有效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个别县市和单位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把关不严,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办理或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等问题。为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严格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有关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查
      自治州副科级及以上在职领导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含事业单位八级及以上行政事务职员>、已免职但尚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干部,下同)申请因私出国(境)旅游、访友、探亲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的一般不予批准;继承国(境)外遗产、处理亲属丧事等特殊事项,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领导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访友、个人旅游(港澳除外)、业务考察、商务洽谈、经贸交流、接受外方聘请或邀请任职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的一般不予批准;因私出国(境)团队旅游、港澳个人旅游、探望直系亲属、继承遗产、处理亲属丧事等活动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对涉及管理人、财、物,涉密单位和其他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以及配偶已移居国(境)外和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要从严把关。以上人员凡涉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出(国)境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接到群众举报后组织上正在调查核实或尚未调查的,一律不得出国(境)。
      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县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必须先征得各县市党委、州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同意,经州党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州党委审批,在职县级领导干部审批后还须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备案。乡科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县市党委、州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审批,在职乡科级领导干部审批后还须报州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备案。
      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材料,由各县市党委组织部、州直各单位承担组织人事工作的机构报送。报送前,要事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涉密单位的领导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还要征求同级保密委意见,呈报时各县市党委、州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做出书面说明。
      因私出国(境)审批须提供以下材料:1、个人申请(需单位党委或党组书记签字、盖章)(附件1);2、因私出国(境)承诺书(附件2);3、因私出国(境)审查表(一式二份)(附件3);4、公安机关《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复印件或因私出国(境)证件复印件;5、身份证复印件;6、团队旅游还需旅游合同复印件、旅游公司证明及缴费发票复印件等;7、探亲还需对方邀请材料及翻译件、邀请人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等。
      因私出国(境)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所在县市或州直单位党组(党委)书面报告;2、个人申请(需单位党委或党组书记签字、盖章);3、干部任免审批表;4、事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涉密单位人员征求同级保密委意见)等有关材料。
      二、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日常监督管理
      从严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各县市、州直各单位要建立出国(境)证件专人负责制和使用登记保管制度,严禁领导干部违规私自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领导干部批准临时因私出国(境)返回后10天内,或申领出国(境)证件后因故没有出国(境)的,须将出国(境)证件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其中县级干部、退休厅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交州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保管,乡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分别交各县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州直各单位承担组织人事工作的机构保管。
      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凡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干部),都要在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备案。县级干部由所在单位填写《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信息查询表》(附件4,以下简称《查询表》),报送州党委组织部汇总后向州公安局备案。县市党委管理的乡科级干部由所在单位填写《查询表》,各县市党委组织部汇总后向同级公安机关备案;州直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乡科级干部由各单位填写《查询表》,报送州党委组织部审核汇总后向州公安局备案。新提拔的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在任职后15日内,由所在单位填写《查询表》,报送县市党委组织部或州党委组织部汇总后向同级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要及时将领导干部备案信息录入出入境管理系统。各县市、州直各单位于2015年6月25日前将《查询表》纸质版、电子版报州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严格执行干部监督信息报送制度。凡发现有领导干部外逃或涉嫌外逃的,要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州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督促领导干部如实完整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了解掌握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和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任职岗位管理有关规定,该调整的坚决予以调整。
      建立领导干部出国(境)工作联系机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国家安全和外事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及时沟通情况,形成监管合力,积极主动地做好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有关工作。
      三、全面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
      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名单,加强统筹协调,组织精干力量,于7月10日前逐一核查登记备案人员的因私出国(境)有效证件信息和2013年1月1日以来因私出国(境)记录等。7月15日前,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公安机关的查询结果,对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核查。
组织人事部门重点核查以下7类问题:(一)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二)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三)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四)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的;(五)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因私出国(境)行程、日期等的;(六)瞒报因私出国(境)情况的;(七)审批因私出国(境)事项把关不严的。
      公安机关重点核查以下3类问题:(一)弄虚作假甚至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的出国(境)证件的;(二)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擅自为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三)未按干部管理权限,擅自为登记备案人员出具出国(境)证明的。
      8月份,州党委组织部将会同州公安局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州直各单位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抽查,对专项整治中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10月10日前,各县市党委组织部、公安机关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含附件5),分别报送州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追究责任
      坚持党委(党组)书记负责制,各县市、州直各单位要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进行严格把关,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凡不符合因私出国(境)规定的,党委(党组)不得呈报和审批。干部监督机构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政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要精通政策,坚持原则,严格审核,不得出现任何纰漏。对不按照规定履行因私出国(境)呈报、审核、审批手续,不严格执行证件管理制度,不及时办理领导干部登记备案手续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对违反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不按时上交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今后不得批准出国(境);经多次催促拒不上交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的领导干部,不仅要进行批评教育,注销出国(境)证件,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组织处理。对领导干部隐瞒身份,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以及欺瞒组织、私自获取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组织人事部门和公安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果断处置、严肃查处。
      公安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对未经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自治州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乡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八级职员以下及未担任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因私出国(境)由各单位党委(党组)从严掌握,严格审批。

附件:1、个人申请(模板)
      2、因私出国(境)承诺书
      3、因私出国(境)审查表
      4、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信息查询表
      5、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总统计表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2015年6月15日

附件1

个人申请(模板)

党组(党委):
本人拟于       (具体时间)赴     国家(地区)       (具体事由),费用自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单位及职务:
       时间:

注:此申请需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签字、盖章。

附件2

因私出国(境)承诺书

昌吉州党委组织部:
本人拟自费于      (具体时间)赴    国家(地区)       (具体事由)。在国(境)外停留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出国(境)人员一切纪律和约束,自觉维护国家声誉和尊严,绝不参加零散朝觐活动和其他非法活动,绝不去本次批准以外的任何国家或地区,并按期回国,及时将因私证件交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保管。

承诺人:
           所在单位和职务:
           时间:

 

附件3-因私出国人员审查表

附件4-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信息查询表(奇台转发表) 

 

 

责任编辑:奇台县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