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问答
2018年起,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原“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合并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啦!
一、您知道今年怎么参保缴费吗?
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答:①具有昌吉州户籍并且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业户籍和非农业户籍居民; ②在昌吉州就读的中小学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 ③取得本州居住证明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2.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是什么时候?标准是多少呀?
答: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期是2017年9月1日-12月31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按年度一次性收取,成年人年缴费为240元,各类学生与学龄前儿童年缴费为160元,2018年出生的新生儿应于出生后6个月内参保缴费。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怎么交费呢?
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收现金,您需要把医保费存到自己的社保卡或银行卡(包括信用社卡)上,到您居住地所在乡镇、社区劳动保障站(所)或村级社保经办员那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银行会从您的社保卡或银行卡(包括信用社卡)上直接划帐到社保局帐户里。
4.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原农村养老保险),而且已经有“社保卡”的居民们要怎么做呢?
答:第一点,先要到就近的银行、农村信用社查看一下您手里的社保卡能不能正常使用?社保卡上的个人信息是不是正确?金融功能是否已激活?确保您的卡能在银行代缴成功。如果有问题,请及时与乡镇、社区劳动保障站(所)或当地社保局联系。 第二点,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那您一定要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钱都足额存到签订协议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上噢!否则扣费失败您将无法享受明年的医疗报销!
5.第一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们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答:要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或银行卡)到您居住地所在乡镇、社区劳动保障站(所)或村级社保经办员那里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6.如果您还有更高的医疗保障需求怎么办?
答:您可以考虑购买人保健康公司提供的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成年人(18岁以上)90元/年,未成年人(18岁以下)20元/年。该险种为商业保险,自愿参保,自主选择,可单独参保,无商业主险要求,对已患病种无限制,无免责病种,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可以让您拥有更加全面、广泛的医疗保障。
二、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您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一)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1.城乡居民在乡镇(社区、村)为其建立健康档案的定点门诊就医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2.门诊慢性病待遇: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分为两类18种,其中:一类12种,二类6种。
(二)住院医疗待遇 1.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2.住院报销比例
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或不符合急诊条件自行到统筹区域外就诊的,其医疗费用在相应的报销比例上降低30个百分点。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是多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的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4.城乡困难或特殊参保居民住院有什么特殊待遇? ①城乡困难参保居民,取消二级及以下定点医院的住院起付线,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②领取计划生育“两证”和65岁以上的特殊参保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③被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病的城乡参保居民,在指定医院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④城乡困难或特殊参保居民住院提高报销比例的待遇不能重复享受。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①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②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③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④在境外就医的; ⑤国家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三)分娩住院医疗待遇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城乡居民,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包干支付:顺产1000元、剖宫产1750元。
(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均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个人不另外缴费。参保居民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二类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自付合规医疗费用(2018年为1.8万元,城乡困难居民降低40%)超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按比例给予分段补偿。
(五)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或不符合急诊条件自行到统筹区域外就诊的参保城乡居民(含城乡困难或特殊参保居民),其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在相应的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30个百分点。
注意事项 1.如果您已经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还没有 “社保卡”的话,您就赶紧带上身份证前往社保大厅办理一张社保卡,从2018年1月1日起,就要用“社保卡”住院报销了!
2.每年9月1日—12月31日为参保缴费期,已经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请您记得将钱足额存到签订协议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上噢。
3.代扣协议一经签订后立即生效,今后如遇政策调整,应以政策调整为主,原协议继续使用,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4.请您关注居住地村、社区医保扣费结果提示,并按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因扣款不成功,错过了代扣期,视为放弃下年度参保。
5.当以下参保信息发生变更或要终止参保的,请前往所在乡镇、社区劳动保障站(所)或社保局大厅办理变更、停保手续:①姓名 ②身份证号码 ③联系电话 ④户籍地址 ⑤现居住地址 ⑥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