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政策解读
全民健身工作事关人民的健康水平和民生福祉,人民身心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发(2016)37号)和《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新政发(2017)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未来发展形势和自治州创建全国第三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际,制定了《自治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计划》”)。
一、制定《实施计划》的背景及过程
《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发(2016)37号)于6月15日由国务院印发,就“十三五”时期深化体育改革、发展群众体育、倡导全民健身新时尚、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作出了部署。《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新政发(2017)14号)已于2017年1月26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
为编制好《自治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我局于2016年8月15日开始启动编制工作,成立了《实施计划》编制班子,聘请昌吉学院体育系教授丁璐(自治区十二五全民健身规划的起草人之一)做顾问,明确专人负责,进行了为期3个月调研起草工作,先后进行了7次修改,于2106年11月份形成初稿。为集思广益,反复征求县(市)及相关部门意见,经多次讨论修改完善,于2017年3月正式提交州长办公会议审议,根据会议提出修改意见再次进行了调研讨论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此稿。
二、《实施计划》的框架内容
《实施计划》立足于对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全面落实和自治州未来五年全民健身工作开展,围绕“实施”做文章,重点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等五部分内容。
(一)关于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主要从政策制定依据(即“四个全面”战略、五大发展理念等中央以及自治区重大理论和政策)、政策出发点(即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工作原则(即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政策目标结果(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加快推进“六个走在前列”、争做“稳定排头兵、发展先行者”奠定坚实基础)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发展目标有4个部分组成,即:1.到2020年,全州各族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的体育锻炼人数达到110万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58万人,《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城乡人数比例达到90%以上,体育健身各项工作位居自治区前列。2.全民健身与各项社会事业互促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3.具有民族特点和地域特色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4.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全民健身在倡导健康生活、团结凝聚人心、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显著。
(二)关于主要任务
围绕发展目标,从大力推进健身文化传播、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着力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强化全民健身发展重点、推进健身服务业发展、探索全民健身国际交流等7个方面提出重点任务,主要是解决“干什么”的问题。
(三)关于保障措施
围绕目标任务的完成,从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创新全民健身投入机制、创立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强化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培养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完善法律政策保障、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等7个方面提出措施,主要是解决“怎么干”的问题。
(四)关于组织实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和严格检查评估2个方面做出规定,以保证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三、《实施计划》的主要特色
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
一是以机制促发展,推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运行机制。强化政府主导,建立高效的全民健身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形成规范系统的管理制度;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创新全民健身投入机制,加大对全民健身的资金投入;创新健身活动场馆、设施运营管理机制;制定《自治州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做好全民健身中的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明确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为衡量各地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以项目建设促硬件改善,组织实施各项体育惠民工程。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建设。坚持协调发展,科学把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总体布局,加快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均等化建设,构建县(市、园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
三是以品牌建设促活动开展,打造全民健身特色品牌,优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大力发展健身休闲项目,推广传统体育项目,扶持发展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发挥大型群体赛事活动的引领作用,采取全州联动,层层推进,持续有效带动健身热情。做到品牌赛事活动顶天立地,小型多样赛事铺天盖地。参加健身赛事活动成为群众的生活需求和生活方式。
四是以社团发展促多元供给,切实增强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实力和活力。推进各级各类体育协会改革,培养一批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健全体育协会基层党组织,提高其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倡导体育单项协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鼓励自发性的健身团队和健身站点等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登记。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各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指导中心,整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源,不断满足社会对体育指导的需求。
五是以示范促传承,推进少数民族特色体育运动发展。做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挖掘、整理和推广工作,建立健全州、县两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协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乡、少数民族项目培训基地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俱乐部,办好自治州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扩大影响力。
六是以融合促发展,实现体育健身与其他产业协同发展。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健身培训和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体育产业门类规模,推进全民健身与养老服务、运动康复、旅游休闲和文化创意等融合发展,使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大幅提升。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开拓全民健身产品制造领域和消费市场,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扶持建设一批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探索开发体育场馆冠名等无形资产,支持建设体育健身器材产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