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大城乡居民:
2018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已全面启动,为平稳有序做好征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征缴标准: 根据州人社局文件精神,2018 年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暫按210元预缴,要求全民参保。
2、缴费方式: 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凡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的社保卡(即: 农行、工行、中行、 建行和农商行),都可以签订代扣代缴协议,无需变更社保卡发卡银行。无社保卡的居民,可通过农商行或农业银行普通银联卡(含兵团农业银联卡) 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待2018 年度个人保费扣款成功后,再到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障卡并可以跨年度办理。
3、奇台县城内的学生,由各学校统一通过POS 机进行征缴。各乡镇在校学生和无社保卡的婴幼儿可用父母亲或直系亲属的社保卡(或银联卡) 代签扣款协议,并预存足额保费即可。
4、大病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险的补充,根据个人情况自愿参保,鼓励个人积极购买。
奇台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2017 年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