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操作规程
为进一步提高我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规范化水平,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规范、廉洁实施,根据《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基本程序》、《自治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等政策规定和文件要求,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宣传、信息公开
1、宣传形式:广播、电视、网络专栏、手机短信、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现场会、宣传车、赶集日、“科技之冬”培训等。
2、宣传内容: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文件,主要包括: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自治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额一览表、自治州补贴政策实施操作规程、申请受理机构、投诉咨询电话、县(市)补贴实施方案、补贴资金规模和补贴范围等。
3、信息公开:各县(市)必须规范设置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并设置如下子栏目:行政通知(实施方案、补贴标准等)、工作制度、公示公告(受益户名单、上年度公告等)、投诉举报(电话、网络受理渠道等)。购置补贴各类文件通知,要在5个工作日内在专栏的子栏目中及时公布,确保县级专栏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要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及时更新相关补贴信息。
二、补贴范围、实施方案
各县(市)要在自治州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内,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农机化发展现状以及全程全面机械化发展需求,在自治区公布补贴品目中确定补贴范围,科学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凡符合补贴对象条件和机具补贴范围的,支持先购后补,实行敞开补贴,推动普惠制实施。年度实施方案要以文字的形式公示到乡(镇)政务公开栏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三、报名申请、资格审查
1、报名申请:乡(镇)农机管理站常年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报名工作,要按照时间顺序手工填写《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报名申请登记表》(附表1),所有农牧民都享有同等报名权。年度实施方案中报名时间截止后三日内,乡(镇)农机管理站将符合条件的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上报县(市)农机局。
2、资格审查: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对象的认定,属乡(镇)和建制农牧场管辖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农牧场管理机构确定;在乡(镇)和建制农牧场辖区外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确定。
四、自主购机、铭牌管理
1、自主购机:补贴对象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网络营销等方式购机。
2、铭牌管理:补贴机具必须是纳入县(市)年度补贴范围,且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补贴产品铭牌必须符合自治区农机局《关于规范农机补贴产品标志标示的通知》规定要求,必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商标或品牌、产品名称和型号、发动机标定功率(没有动力的不需标注)、出厂编号及制造年月、制造厂名称及地址、产品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五、验货核实、抽查检查
1、机具验货。由县(市)农机局负责机具验货工作,既可以集中也可以分期分批开展,验货率要达到100%。同时,认真开展核查、登记、挂牌等全程服务,完成补贴对象身份审查、机具信息登记、报户挂牌、喷字喷号、打印钢号、人机合影等信息采集工作(是否打印钢号、单台补贴额低于1000元的机具是否喷字喷号,由各县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现场验货表》(见附表2)。所购机具不符合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标志标示要求的、录入系统中信息不全的、动力机械未办理牌证的,县(市)农机局不予验货、不予补助。
2、机具核实。机具核实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县(市)农机局派人参加,乡镇核实人员应包括农机、财政、纪检人员以及村委会负责人,对补贴对象及购置的机具进行全面核实,核实率要达到100%。实行“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要见人、见机、见票逐机逐台核实购置的机具,并将核实情况填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附表3)中,乡(镇)核实人员现场签字、购机户确认签字,确保实际购机与系统申请相符,机具铭牌信息与系统上传机具信息相符。
3、入户抽查。由州农机局负责。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督导检查和入户抽查,每个县(市)随机抽查乡镇不少于4个、入户总数不少于40户。
县(市)财政局按照不低于补贴对象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六、补贴发放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核实机具已购买到户后,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中填写审核意见,经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购机者申请补贴资料上报县(市)农机局。
县(市)农机局及时受理乡镇上报的补贴申请,核对补贴资金额度,并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填写审核意见,确保资金兑付前完成机具验货核实工作,并按时限向财政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县(市)财政局抽查审核后,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中填写审核意见,将补贴资金按时限分期分批发放到卡(户)。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农机局要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受益对象信息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
附表:1、农机购置补贴报名申请登记表
2、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现场验货表
3、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以系统表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