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奇台镇城乡低保零基启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不断提高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打赢低保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施城乡低保“零基启动”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城乡低保“零基启动”工作的重要意义
低保工作事关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事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开展城乡低保“零基启动”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有力行动,是严厉打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民政系统延伸的应有之义。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保尽保。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为群众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确保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二)坚持公平公正。规范程序,健全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加大信息公示公开力度,做到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三)坚持动态管理。采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定期报告和分类复核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低保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做好城乡低保“零基启动”工作,经研究,成立老奇台镇城乡低保“零基启动”工作领导小组.
(一)部门工作职责
派出所负责做好户籍状况(包括低保对象死亡信息)信息的核查;财务室负责做好低保资金的审查、核拨等工作;社保办负责做好家庭成员中公职人员信息及缴纳“五金”、领取社保金等信息的核查;农机站负责做好购买大型农机具信息的核查;农经站负责提供种植业收入核算标准;扶贫办负责做好精准扶贫对象脱贫信息的核查;民政办负责做好低保家庭成员残疾等级的审核认定。
(二)村、社区工作职责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访惠聚”工作队、各级下沉干部的作用,按照阶段性工作任务,全面做好城乡低保“零基启动”工作,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做好“五保”、“三无”人员、“孤儿”的清理核查。
四、实施步骤及任务
“零基启动”工作分为宣传动员、业务培训、申请审核、抽查审批、总结验收五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
制定《老奇台镇城乡低保“零基启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周密安排,全面部署。各村、社区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迅速行动,认真抓好落实。
(二)业务培训阶段
举办老奇台镇城乡低保业务培训班,邀请州、县领导加强对分管领导、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申请审核阶段
1.申请受理。按照申请受理流程,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各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审查。
2.入户调查。各村(社区)对提交低保申请的家庭进行入户调查,核算家庭收入。低保认定标准,按照年人均纯收入5040元的低保线予以认定,并实行差额补助。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纳入低保:
(1)拒绝配合镇、村(社区)干部开展村(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故意隐瞒真实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的,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证明的家庭;
(2)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有国家公职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的);
(3)家庭成员中购置货车、客车或小汽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大屏幕液晶彩电、空调等高档消费品;拥有大型农机具、僱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从事个体工商业,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
(4)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的;
(5)有投资购买、新建、装修房产等行为的;
(6)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及直系亲属享受低保的;
(7)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有一人独资或与他人合伙经营股份公司和其他企业的;
(8)在国营或私营企业工作,由企业缴纳“五金”的;
(9)法定赡(抚、扶)养人有赡(抚、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赡(抚、扶)养义务,致使申请人未获得赡(抚、扶)养权益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10)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3.民主评议。各村(居)委会要成立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入户调查结束后,村(社区)要以组(网格)为单位,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对拟纳入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调查结果进行民主评议。
4.村组公示。村(居)民委员会要以组(网格)公示栏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抽查审批阶段。
1.入户抽查。镇低保核查办公室将组织专项工作人员进行50%入户抽查,坚持问题导向,在抽查中发现有1例违规保障的,其所在村(社区)所有保障人员全部清零,重新入户调查,并重新进行申报。
2.评审公示。镇低保核查办公室对村(社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召开低保评审会议,对拟纳入低保家庭进行评审,形成评审结论,通过镇、村(社区)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拟保障金额等,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镇低保核查办对低保信息进行精准录入,镇民政办审批、统一发放低保证、核发低保金;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
3.资金发放。认真落实《奇台县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农村低保按季受理按季发放,城市低保按月+受理按月发放。低保资金的发放由发放小组,面对面进行发放,坚持低保金国旗下发放制度;对于行动不便人员要上门发放,严禁代领。
4.动态管理。村(社区)要根据低保家庭成员和其家庭经济状况情况进行分类复核,并根据复核情况及时办理低保变动手续。对家庭中有重病、重残人员及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每年复核一次;对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每半年复核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复核。复核结束后,上报变动申请报告并进行承诺。
(五)总结验收阶段。
各村(社区)对城乡低保零基启动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对低保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统一归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城乡低保“零基启动”工作,周密部署,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各相关站所要根据职责,建立家庭信息共享机制,配合做好低保对象家庭状况调查工作,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家庭信息,确保数据的真实、完整、有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镇低保核查办公室要经常性地开展低保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低保对象、补助标准是否精准、程序是否规范、资金发放是否及时等内容,并定期进行通报。
(四)严肃责任追究。建立“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镇纪检委将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进度缓慢、工作棚架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问责,予以查处。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对群众举报事件,举报一起,查处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坚决整治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低保对象精准认定、精准施策、精准救助。
老奇台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