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七户乡2018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的通知
七党发〔2018〕 14号
关于印发《七户乡2018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顶村党委、各村党总支、各“访惠聚”驻村工作队:
《七户乡2018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奇台县七户乡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七户乡2018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自治州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精神,结合七户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全国“两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自治州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结合本乡实际和《关于印发自治州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8〕8号)要求,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促进、与生态保护并重、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突出更高标准、动态精准,采取超常规举措、超过硬办法,举全乡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坚持精准扶贫,提高扶贫成效。坚持“六个精准”、到村到户,坚持项目编号、受益户标识、贫困人口扶持证、贫困户档案“四统一”,实施“十大脱贫攻坚工程”,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获得感。
——全面实施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确保实现“两不愁(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四有(有技能、有就业、有钱花、有良好文化生活)”。
——巩固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成果,人均纯收入稳定达到现行脱贫退出标准以上,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
——继续实施“十大精准扶贫工程”。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坚持党的领导,夯实组织基础。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好事让基层组织干、好人让基层干部当,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由各村“第一书记”具体负责,各村委会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现将我乡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姜 斌 七户乡党委“第一书记”、政协副主席、
驻八户村工作队队长
常务副组长:孙 磊 乡党委书记
李志民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靳万喜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田银和 副乡长
王树兵 财政所所长
成 员:马丽琴 乡党委委员、组织干事
刘建局 派出所所长
董 芳 计生办主任
李海武 农经站站长
李鸿虎 农机站站长
徐婷婷 司法所所长、劳动保障干事
王团辉 富民安居干事
吴建军 兽医站站长、社保干事
马新娥 扶贫干事
马正东 平顶村党委书记
张向荣 平顶村委会主任
何 魁 东塘村委会主任
潘竟发 八户村党总支书记
王 冬 县财政局驻平顶村工作队队长
贺 刚 县交通运输局驻东塘村工作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扶贫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田银和,工作人员马新娥,办公室负责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重点工作
(一)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提高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进一步扩大新农合对贫困人口覆盖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城乡医疗救助资助其参保。全面实施大病商业保险制度,探索财政支持贫困户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补偿办法。逐步降低贫困人口住院起付线标准,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患大病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新农合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二)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对农村低保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基本生活。在自愿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实行集中供养。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力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年提高补贴标准。
(三)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村干部、“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及社会各界通过多种形式捐款捐物,直接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农牧民增收致富。打造“10·17”扶贫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开发工作浓厚氛围。
(四)加强扶贫宣传机制。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自强不息、艰苦奋斗传统美德,振奋广大干部群众精神,坚定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信心和决心。全面宣传扶贫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准确解读党和政府扶贫开发决策部署、政策举措,生动报道各地各部门扶贫攻坚的丰富实践和典型经验。建立扶贫荣誉制度,表彰对扶贫开发作出杰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加强对外宣传,讲好扶贫故事,传播扶贫声音,阐述扶贫特色。
(五)建立脱贫退出机制。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办法,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严格执行退出标准、程序和核查办法,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积极做好近三年现行标准已脱贫人口巩固提高工作,完善建档立卡,解决困难问题,确保稳定增收不返贫,经得起任何形式检查核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双组长”制,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建立县、乡镇、村和“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四方联动”机制,层层签订脱贫责任书,逐级立下军令状,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压实到位,形成县抓统筹、乡镇各自负责、村抓落实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脱贫攻坚督导检查、考核评价、激励表彰、责任追究制度,有脱贫攻坚任务的村向乡扶贫办报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各村要明确分管领导,配备扶贫专兼职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确保扶贫工作的连续性。
(二)加强督查考核。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工作,紧盯主要矛盾,狠抓关键环节,找准主攻方向,务实推进工作。对脱贫攻坚措施落实、脱贫任务落实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不少于3次,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扶贫成绩突出的村和工作队,由乡党委、乡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扶贫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认真执行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办法,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严格执行退出标准、程序和核查办法,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任何形式检验。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QQ、微信公众平台,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扶贫开发决策部署、政策举措,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丰富实践和典型经验,宣传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和重要成就,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扶贫脱贫观念,营造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舆论氛围。扎实开展“全国扶贫日”活动,广泛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扶贫帮困活动。加强扶贫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交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