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尔孜乡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促进农村资源和资产保值增值,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性收益,以及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加快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行、管理规范、阳光透明的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资源市场化配置,推进我乡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必须坚持为农服务、方便群众宗旨,突出公益性,不以盈利为目的,不设置任何门槛,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必须坚持公开透明、自主交易、公平竞争、规范有序,逐步探索形成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村产权交易特点的市场形式、交易规则、服务方式和监管办法。
(三)坚持稳步推进原则。农村产权类别较多,权属关系复杂,对于潜在的交易风险认真研究评估,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和保障机制。
三、工作目标
(一)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理顺农村产权关系,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村产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益。
(二)建立统一的农村产权综合交易中心。着力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维护交易合约,防范交易风险,保障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有序、高效运转。
(三)开展农村产权交易。着力激活农村产权要素市场,建立社会资本有序进入农业农村的渠道,优化城乡资源要素配置,促进土地流转,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城镇化建设进程,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同时开展农村资产权能估价、担保抵押等融资咨询服务。
四、主要内容
(一)交易平台。按照平等协商原则,由湖南土流信息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入驻奇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在县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和领导下,授权负责实施我县范围内农村产权交易流转、抵押融资等服务工作。
(二)业务范围。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各类产权提供交易场所和配套服务,发布交易信息;组织农村有形产权和无形产权交易;开展农村产权评估、法律咨询、培训指导、委托管理、价格指导、投融资等服务。
(三)交易品种。农村土地经营权、村集体所有的机动地和“四荒地”使用权、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农村水权和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生产性工具及设施使用权、农村重大经济事项(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标等)。
(四)服务项目。发布信息,组织交易,出具交易鉴证书;审核农村产权流转和交易项目内容;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和法律政策咨询;统计和分析农村产权市场交易数据;提供土地等资产权能估价质押等融资咨询服务。
(五)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统一监督管理、统一交易平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收费标准”的县乡村一体的业务管理模式。
1.统一监督管理。成立坎尔孜乡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乡交易市场的监管。
2.统一交易平台。统一开发交易平台包括监管、交易、服务等业务软件,实行管理和业务操作全程网络化。
3.统一信息发布。做好交易信息网络衔接、联网,对依法审查通过的相关资料,统一由乡交易中心上报县业务部门,由奇台农交所对外发布交易信息。
4.统一交易规则。根据《奇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完善统一的交易规则、制式文书、操作细则及业务流程。
5.统一交易鉴证。按照统一受理、分职履责、归口管理的运作方式,凡涉及农村产权交易的部门,按职责完成前置审核等相关工作,由奇台农交所统一监制、出具交易鉴证书。完成交割结算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凭产权交易鉴证书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或备案。
6.统一收费标准。奇台农交所对作为转让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免收交易服务费,对其他交易主体按照物价部门统一核定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
(六)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经纪会员制。引导相关社会经营机构参与农村产权交易经纪服务。社会化经纪服务组织及个人,由奇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统一接受申请、培训、管理和监督,并建立相关服务的委托代理服务关系。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7年6月底前,完成奇台农交所双方合作协议的签订。同时,完成宣传动员、人员招聘、交易大厅软硬件移交等前期工作。
第二阶段:2017年7月底前,完成产权交易体系制度建设,各相关部门制订和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办法、分行业交易规则、各类制式文书以及业务流程图表等。
第三阶段:2017年8月底前,建立融资担保机制,全面启动农村产权交易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坎尔孜乡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主任由齐加亮兼任,成员单位由财政所、农技推广站、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国土资源所、畜牧兽医站、林业站、农机站等相关部门和各各村民委员会组成。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办公室主任齐加亮,副主任阿力木·阿西木。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对农村产权交易行为、交易所的制度执行情况、交易市场秩序等进行监管。协调相关单位、村组,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农村产权交易运行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交易规则和交易流程等政策法规,并推动、督促相关交易品种进场交易。整合利用各部门现有网站、农村产权管理等资源,建设信息共享平台。
(二)明确部门职责。按照“适度超前,规范行为、健全制度”的思路,构建我乡农村产权交易制度体系。各单位按各自部门职责,健全完善管理办法,交易过程中的纠纷调处,制定分行业交易规则、各类制式文书以及业务流程图表等。各相关部门本着分工负责,密切合作的原则,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确保我乡农村产权交易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制度体系,使农村产权交易依法、有序、公开、规范进行。制定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前审核制度,对申请交易的产权权属及申请程序的合法性等进行审核。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风险保障制度,加强交易项目后续跟踪服务,开展交易后风险评估和预警报告。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村民委员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刷写宣传标语、召开群众会议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消除顾虑,提高认识,积极支持和参与农村产权交易工作。